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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小说网 www.pifu027.com,最快更新心灵世界:王安忆小说讲稿最新章节!

    今天讲九月寓言,作者是张炜。这是个寓言性质的故事,形式上接近童话。但这个童话世界和我们的现实世界不是直接对应象征的,它是另外一个世界,完全独立的一个特定的世界。这个世界是怎样的一个世界呢?

    再复杂的东西其实也是可以用一句话来表现,九月寓言实际上是一个跑和停的故事。它发生在一个村庄,名为“小村”小村是从很远的地方迁徙过来的,不是那种土生土长、有着几百年甚至几千年历史的村落,这是一个外来户组成的村庄。小村的居民被周围的人歧视。周围的人给他们起了个名叫“廷鲅”书中注解说这是一种剧毒的海鱼。所有的人都“廷鲅廷鲅”地这么叫他们,显然是一种蔑称。

    我怀疑这是“停吧”的谐音。因为这是一本寓言,张炜特别标明了它是九月寓言。我为什么把心灵史和九月寓言作为我开始讲的两篇?因为它们都给我证明我想法的一种方便。它们具有一种简单化的形式。心灵史的简单在于它使用的是现实世界原封不动的材料;九月寓言的简单则在于它具有着神话的外形,显示着“好小说就是好神话”的定义。就是说,假如我们称现实世界和心灵世界为此岸和彼岸,那么它们在这两岸中总有一岸是呈现原始状态,这使我们在初步进人时可轻松简便一些。好,话再说回来。“廷鲅”我认为是“停吧”的谐音,它表明了小村是一群外来人奔跑过来以后停留的状态。我们再来看看小村的生存环境。小村是在平原上,有着一望无际的红薯地,小村的人就是靠红薯来维持他们的生命,一代又一代。

    小村人的死于非命,往往是出于两个原因,一个是红薯歉收饿死,一个是给红薯噎死,这是他们的命运。最壮观的景象是丰收之年,红薯全都红了,那就是一个火红的世界。这是小村头一件宝物。

    小村里有一些非常奇特的人物。尽管别人都看不起他们,叫他们“廷鲅”用石头扔他们,可是有一样东西却足以使小村自豪,这是个大姑娘,叫赶鹦。她长得非常漂亮,黑黝黝的脸,腿很长,非常结实。她的漂亮使得没有一个小伙子会以为“我配得上她”她有几个特长:一、她很会唱数来宝,她如果喜欢谁,她就给谁唱数来宝;二、她非常善于奔跑。她是小村夜晚奔跑的孩子们的首领。由于她,小村的青年们晚上才有了事做——奔跑。我怀疑“赶鹦”的“赶”字是个动词,因为她老是领着大家在奔跑,好像在追赶着什么。小村的人则怀疑她是一匹宝驹投胎的,也是一个宝物。

    接下来的宝物源自于红小兵这个人物。他是赶鹦的爸爸,会用红薯的蔓子酿一种酒,使得整个小村充满醉醺醺的气氛,这种气氛使停留的状态令人迷恋。酒是用非常廉价的东西——地瓜蔓子酿成的,酿得非常之好,要么不喝,一喝就永远忘不了。这是他们第三个宝物。

    第四个宝物是白毛毛草,似乎是萝卜花或者蒲公英之类的东西。

    它是小村人御寒的东西。他们把这种白毛毛草采来以后,当作棉花做成棉袄、棉被、枕头。小村人吃的是红薯,盖的是白毛毛草,他们的生存就这么维持下来了。

    还有一样东西也是他们的宝物,那就是庄稼人的荤腥——猪肉冻。

    他们有个屠宰手,专门杀猪,劁猪。他把很多猪杀掉以后,把皮留下来,去了毛,就做成猪肉冻。这本是一个肮脏的东西,却被屠宰手方起制成非常鲜美的下酒的荤腥,这是小村人很大的享受。

    他们再有种特产就是煎饼。煎饼的来历也是很神奇的。小村的人虽然以红薯为生,但吃起来却没有多少办法,或者蒸了吃。蒸了吃的红薯特别容易噎死人,很多人就是被红薯噎死的。还有就是把它切成片、剪成片煮,那又非常容易发霉,也很难吃。他们成年到头的口粮,就处于一种很难处理的状态。忽然之间,他们有了一样宝物,就是煎饼。是一个逃荒过来的女人带给他们的煎饼技术,从此小村的食品更加完善了,生存也更加有保障了,他们停留的状态也日见美好了。

    小村有个长年不息的活动,就是忆苦思甜。这是小村人的夜生活,是他们的娱乐,他们的精神生活。忆苦思甜基本上由两个人来进行,一个叫金祥,一个叫闪婆,一男一女。他们的苦处都是怎么样从很远的地方奔跑而来,怎么怎么千难万险,然后提醒大家如今的停留状态是非常幸福的。这个忆苦思甜的场面非常有趣。

    从这几件事物,我们基本可以知道小村人的生活是怎样一种面貌,红薯是他们的命根子。红薯干吃下去很烧胃,很闹心。闹心的结果是丈夫打老婆,把女人的心火打掉;老婆则给丈夫拔火罐,把男人心里的火拔出来,所以小村妇女的绝活就是拔火罐;而年轻人就在黑夜里奔跑,漫无目的地跑来跑去,怀着很大的激情,很大的活力,很强的生命力。

    小村附近有个工区。这是个煤矿,逐步向小村的方向开掘过来。

    矿井在小村的地下纵横交错,四通八达,形成了另外一个世界,和上面的世界很不相同。首先,它非常黑,靠灯光照亮,没有日光。其次,他们不吃红薯,他们的食品是黑面肉馅饼。再则,工区的人都有个很奇怪的特征,他们说话用语非常意识形态化,像报纸上的话一样。其中有个工程师,他非常喜欢女人,他到小村来,看见一个妇女,高高大大的,他很想上去摸她的手,他就说:“我和你握个手。”当他握着手,就不肯放了,他仔细握着人家的手说:“真是劳动人民的手啊!”小村是一种非常自然的状态,吃的是红薯,最多加工成一张煎饼,白毛毛草采来了就放在棉袄里面,也是他们最大的文明了。工区的生态却是另外一种状态,是加工过的,进化了的,也就是文明的,正与小村相反。

    现在,我们把小村和它周围的情况作了一些基本的了解。然后我分三个部分来叙述这本书的故事。这个故事是停和跑的故事。小村处于“停”的状态,而“跑”则延伸于“停”的两头:一头,小村的人是从外面跑过来的;另一头,小村的人最终又跑出去了。所以我分成三段:第一段是停留的故事,我把它命名为“现在时的故事”;跑过来和跑出去,我命名为“过去时”和“将来时”可能我的命名不是太准确,我只是为了叙述的方便。

    小村“现在时事件‘”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小村和工区人的关系。这一类事件比较普遍的就是偷鸡。工区慢慢向小村靠近过来以后,小村的鸡就少掉了。鸡少掉以后,他们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工区的人来偷鸡了,所以他们很讽刺地称人家工人阶级为“工人捡鸡儿”后来,小村的年轻人说:“我们也去偷他们的鸡。他们偷我们的鸡,工人捡鸡儿,我们也是农民捡鸡儿。”他们跑到工区偷鸡,鸡没偷成,发生了一场纠纷,就此出现了一个人物叫挺芳,是工程师的儿子。这个工程师就是我先前提过的,说“我和你握手”的那个,他一生中犯了无数次生活作风的错误,因为这些错误,他老是在不断地迁徙。现在,他带着妻子——一个四川女人和儿子挺芳到了这个偏僻的工区,是带了些惩罚的意思,但他还是很不老实的。他的儿子在这次小村人偷鸡的行动中,注意到了小村的姑娘肥,我怀疑肥的各字是“飞”的谐音。

    挺芳看见肥,就死死地盯着她,死死地跟着她,结果是被小村的年轻人揍了一顿,揍得非常之惨,皮开肉绽,浑身是血,几乎要死过去。

    这实际上是挺芳和肥的关系的一个萌芽,也预示了后来的跑的故事。

    小村和工区还有什么故事呢?还有赶鹦和工程师。赶鹦这个女孩子,非常非常漂亮,没有男朋友。别的女孩子都有对象也就是婆家,比如肥就有,叫龙眼。唯独赶鹦是孤独的一人,就她自己。她那么崇高,那么美,大家都喜欢她,都跟随她,可是没有一个人会对她有那样的想法。而这个女孩子爱上了挺芳的父亲,就是工程师。工程师是那样的一种男人,他一到工区,就发现小村的女人很美。他频频光顾小村,首先去的是村长家,就和村长的妻子——她的名字也很奇怪,叫大脚肥肩——勾搭上了。他和大脚肥肩握手,企图和她做笔交易,他说:“我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唯物主义是讲物质第一的,你重视不重视物质?”然后就把钱拿出来。当他一看见赶鹦,立刻被她迷住了,为了能经常去赶鹦家,他和赶鹦的父亲红小兵打得火热。这个红小兵,非常具有挑战性,是小村的一个卫道士这样的人物,给他取名“红小兵”也是有用心的。他能看出工程师来干什么的——他就是来勾搭赶鹦的,他已经有这种防备。但是他觉得和工程师进行那种唇舌的斗争,那种智斗非常令人激动和兴奋,因此内心实际上很欢迎他来。

    他们之间的对话非常有意思,比如,工程师说:“你们的酒非常好喝。”“当然我的酒非常好喝了,是我自己酿的私酒。”红小兵说。

    工程师马上就问了一句:“赶鹦也喝吗?”话就扯到赶鹦身上去了。

    红小兵也很机智,说:“喝,不过好酒不能让癞蛤蟆沾了嘴。”工程师也听懂了他的话,说:“您老也不能这么谈话嘛,说东搭西的。你这叫偷换概念。”他很会来这一套的。红小兵就大笑起来,他说:“偷换锅盖?不错,锅里煮了不同的东西,一锅肉,一锅菜,有心眼的人偷偷摸摸换了锅盖,你就不知道了。”非常之聪明。

    他们两人的智斗写得非常有意思。工程师说的都是意识形态化的语言,对方回过来的话则是充满生活经验的,而且有些像谶语一样。

    比如当工程师一连串概念化的语言说出来后,红小兵回答他说:“看哪,一只大鸭飞回来了。”又说:“俺看见过老猴捉虱子,萝卜丝包饺子,不用放肉了。”它没什么逻辑,可是这就是小村的逻辑,往往把工程师打得一败涂地。可是依然挡了住赶鹦对工程师有好感,她对工区的生活也有好感。她到工程师家里去玩,工程师让她在他家洗澡,这也叫她高兴。她爸爸红小兵想了很多办法去阻扰他们来往。他发动人在工程师来小村的路上挖陷阱。但工程师很聪明,他总是绕过陷阱。

    最后没有办法了,就把赶鹦锁在屋里边。赶鹦就和她年轻的崇拜者里应外合地挖地道,然后跑也会。这却是一个悲剧性的结局。她跑到了工区的地下巷道,发现了另外一个小村,可是这个村庄没有太阳,没有月光。她在黑暗的巷道里到处跑,可是她找不到工程师,她没有一个熟悉的人,有的只是非常粗鲁的工人的声音,最后她只能顺着原路跑了回来。从此以后,赶鹦就收心了,她也不跑了,经过了很长的一段养息的时间以后才继续奔跑。

    再说三兰子的故事。三兰子是个女孩子,长得没有赶鹦漂亮,可是照我们流行的话来说,蛮性感的,一双眼睛特别勾人。当她很小的时候,她有一个习惯就是挎着篮子到工区去拾东西。她不是拾蘑菇,她是去拾工区的螺丝帽什么的。这时候工区比较小,周围还有些杂树林子,她在林子里发现了一个小男人。这个男人的形象其实就是那种獐头鼠目的,但是她把他描述得非常可爱,说他眼睫毛是白色的,小胸脯瘦瘦的,特别灵巧,可是很有力,很像鼹鼠。她就老和那个小男人一块玩,玩到后来,小男人就把她培养成一个很刁蛮很放荡的女子。

    小村男人都说:“三兰子行了。”有一日三兰子再到工区捡螺丝帽时,发现那片杂树林已经被砍掉了,造了新的房子,工区在慢慢扩大、延伸。就在她彷徨、寻找、等待的时候,出现了一个新人,叫语言学家。

    听听名字也晓得,这个人说话是怎么样的腔调,他比工程师还要厉害。

    他穿了一身制服,别了支金星牌金笔,就这么个形象。三兰子玩得高兴了,就拿大顶、翻跟务、打滚,然后裤子就撕开一个口子,这个语言学家心里很骚动,看她裤子上的口子看了半天,忽然说了句:“要注意安全。”他说话全是这类腔调。三兰子和他好了,结局就像我们在很多小说中看到的:语言学家是个有家庭的人,三兰子在他那儿吃了大亏,然后只能回到小村去,她母亲去找语言学家算帐,意思是:“你把我女儿弄成这个样,你下面怎么说?”语言学家沉默了半天,回答这么句话:“我倾其所有。”这句话除了语言上的意义,实际上一无所用。

    还有个小豆,是金友的媳妇。金友是小村里的恶霸,一个很坏的色鬼,凡是女人他都要败负的,姑娘也好,媳妇也好,甚至上了岁数的他都要欺负。小豆这个媳妇是从南山过来的,小村里的媳妇都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自从来了工区后,有件事非常吸引她们,就是洗澡,到工区澡堂里去洗澡。工区烧锅炉的工人叫小驴,他很欢迎小村的女人去洗澡,因为整个工区只有一个女的,是个理发师,又小,又特别喜欢哭,说话稍微冒昧点她就要哭,很惹不起的。每天工人洗过澡后小驴就请这些女人来洗。他在澡堂里面走来走去,也不回避,说:“我试试水温。我要一去的话,你们就洗不成了。”这些媳妇都听他的,并不计较他的在场。小豆特别喜欢洗澡,她觉得身上有几千年的土渣全都洗掉了。然后,小驴和小豆就有了一手,金友联合起全村的男人,活活把小驴打了个半死。从此以后,洗澡这个活动就不可能再有了。肥、赶鹦、三兰子、小豆的故事都属“现在时”里那类和工区有关系的事件,虽然发生在“停”的状态,却为“跑”埋下了前因。

    “现在时事件”的第二类是小村内部的关系,主要的情节就是刘干挣的造反。这个人在小村里是个家世渊源的人物。他的儿子叫龙眼,是书中很重要的人物。他怎么会造反呢?有两个原因。第一,刘干挣的父亲是第一个逃荒到小村,第一个扎下窝棚的人,可是后来刘干挣出去当兵了,小村的权利落到另一人手里,就是赖牙,当了村长。刘干挣自然很不服气赖牙。他在外面的世界里闯荡过,有不少见识,说话也是非常意识形态化,比如,他探亲回到小村,小村的最高领导赖牙出来迎接他,很热烈,刘干挣却挥手把他一赶,说:“你太不卫生了。”从此以后,他们两人就结下了仇。赖牙为报复他,时常当众不给他面子,这就是他要造反的第二个原因。刘干挣被仇恨折磨着,一天到晚就是喝酒,吃猪皮冻,然后打老婆。因为猪皮冻是屠宰手方起的拿手绝活,所以刘干挣和方起就成了知己,好到对坐之间没有话可说,不是用眼睛对视而是用心对视。方起看到刘干挣的肺已经烧焦掉了,知道这个人是有钢火的。刘干挣能看见方起的肠子,肠子里没有油水,像树叶一样苍白,他知道这是个知苦的人。刘干挣给方起看他的宝贝,他从部队里带来的子弹、皮带,表示他特别想造反的心情,方起则热烈响应他。他们在一起商量造反的时候说:“我们一定要有武装,没有武装是不行的。”方起就向刘干挣介绍了一个人物,小村的民兵头子,然后他们三个人就一起喝酒。想不到这个民兵头子是赖牙的人,一下子把他们出卖了。他们的造反失败了,结局非常惨,两人都受尽了折磨。方起因为把一个奸细引进来过于自责,用劁猪刀把自己劁了,然后死去。这些就是小村“现在时的事件”接着再说小村“过去时事件”首先要说的就是龙眼家。他的父亲是刘干挣。在他还没出生的时候,他爷爷带着他的伯父——一个大头娃娃,还有他的奶奶一路逃荒过来。在雪地上跋涉,雪的反光把爷爷的眼睛刺瞎了,是大头娃娃牵着爷爷的手,跑到了小村。奶奶在小村里生下了刘干挣,龙眼的父亲。后来,他伯父死了,他爷爷奶奶也死了,留下他们一家三口——刘干挣,龙眼妈,和龙眼。龙眼的头发是全白的,他一出生就是个白头发。书里写他是个愁根,几辈子受罪的源都集中在他的身上。他们一家人从很远的地方跑过来,走过了绵绵无尽的丘陵,最早吸引他们住下来、扎下窝棚的是白毛毛花。白毛毛花,它是多么好,多么温暖,他们从雪地里来,特别需要暖和的东西,就用白毛毛花做了棉被,做了窝棚,做了床铺,然后安下他们的家。他们是小村最早的居民。那时小村还没有红薯,只有一片白毛毛花。

    然后是大脚肥肩。她是赖牙的老婆,是个很结实、很丰满,照我们现代的说法很性感的女人。她精力极其旺盛,可是她不生孩子。因为她丈夫的势力,她在庄上很跋扈。她是个健康的女人,像铁塔似的,很吸引男人。那个工程师一见她就迷上她了。她的来历很神秘,我们一直不知道她的来历。有一天,小村边上忽然来了一群流浪汉,他们非常快乐。女人怀里抱着鸡,鸡就在女人怀里下蛋。他们破衣烂衫,喝着酒。在沟里烧起篝火烤东西吃。这些流浪汉非常吸引小村的人,首先吸引了光棍。小村安于停留的因素有两个,一个是红薯,另一个就是结亲,如果男人有了媳妇,就可以安心地停下来,让媳妇拔火罐来发泄心里的奔跑欲望,否则就会骚动不安。已经过了奔跑的年龄,夜里不能再和年轻人去奔跑的光棍汉,便会闯下很多祸事。这些光棍汉一看见流浪汉马上就跑过去和他们汇合了,和他们一块儿喝酒,把家里的咸菜拿过去会餐。还有一些人也非常喜欢流浪汉,就是年轻人。

    流浪汉在小村的日子就像是小村的节日。可是他们很快又走了。流浪汉是从来不停步的。他们走的时候,小村人都觉得非常惋惜,留恋地看着他们留下一大堆破衣烂衫,还留下一个老头。这老头是个独眼,他没走,晒着太阳睡了一觉,然后拍拍身上的土,走到赖牙家去了。

    他会针灸,进了赖牙家就给他扎针。因为他扎针技术非常好,比拔火罐效果棒多了,赖牙就让他在村里住下了。每天这个独眼都到赖牙家去,而且总是挑赖于不在家的日子去。从他和大脚肥肩的对话里,你能看出他们好像有点认识。后来,当老头眼看着快要死的时候,他开始叙述自己的故事了。他说他是从很远的地方往这儿跑的,为了找一个负心的姑娘——这个姑娘是因为吃不饱负心跑掉的。他一辈子就在找这个女孩,走过了很多穷山沟,吃的苦简直没法儿说。曾经有一次跑到一个山沟,这个山沟穷得没法子,他被人硬拖住,绑到这个村庄里德高望重的一个老太婆家里,问他:“由你选,你愿意做她的儿子呢还是做她的男人了?”他看到这个老太婆的年龄实在太大了,说:“你必须要我选一样,我就选做她的儿子。”从此,他就等于伺候她了,为她种地挑水,还要给她抓痒痒,什么都要干。他实在忘不了那个负心姑娘,就从那个老太婆家里逃出来了。可是村庄里的人把很多关口都卡住了,要过关口就会被抓住,所以他夜里不敢找客栈宿店,白天不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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