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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小说网 www.pifu027.com,最快更新张晓风经典散文集最新章节!

时间好风光在等我,别的鞋底惯于踏一片黑沉沉的柏油,但这一双,踏的是海边的湿沙,岸上的紫岩,它踏过山中的泉涧,踱尽林下的月光。但无论如何,我每见它时,总有一丝怅然。

    也许不为什么,只为它是我唯一穿上以后真真实实去走路的一双鞋,只因我们一起踩遍花朝月夕万里灰沙。

    或穿或不穿,或行或止,那鞋常使我惊奇。

    5.牛仔长裙

    牛仔布,是当然该用来作牛仔裤的。

    穿上牛仔裤显然应该属于另外一个世界,但令人讶异的是牛仔布渐渐地不同了,它开始接受了旧有的世界,而旧世界也接受了牛仔布,于是牛仔短裙和牛仔长裙出现了。原来牛仔布也可以是柔和美丽的,牛仔马甲和牛仔西装上衣,牛仔大衣也出现了,原来牛仔布也可以典雅庄重的。

    我买了一条牛仔长裙,深蓝的,直拖到地,我喜欢得要命。旅途中,我一口气把它连穿七十天,脏了,就在朋友家的洗衣机里洗好、烘好,依旧穿在身上。

    真是有点疯狂。

    可是我喜欢带点疯狂时的自己。

    所以我喜欢那条牛仔长裙,以及长裙时候的自己。

    对旅人而言,多余的衣服是不必的,没有人知道你昨天穿什么,所以,今天,在这个新驿站,你有权利再穿昨天的那件,旅人是没有衣橱没有衣镜的,在夏天,旅人可凭两衫一裙走天涯。

    假期结束时,我又回到学校,牛仔长裙挂起来,我规规矩矩穿我该穿的衣服。

    只是,每次,当我拿出那条裙子的时候,我的心里依然涨满喜悦,穿上那条裙子我就不再是母亲的女儿或女儿的母亲,不再是老师的学生或学生的老师,我不再有任何头衔任何职份。我也不是别人的妻子,不管那四十二坪的公寓。牛仔长裙对我而言渐渐变成了一件魔术衣,一旦穿上,我就只是我,不归于任何人,甚至不隶属于大化,因为当我一路走,走入山,走入水,走入风,走入云,走着,走着,事实上竟是根本把自己走成了大化。

    那时候,我变成了无以名之的我,一径而去,比无垠雪地上身披腥红斗篷的宝玉更自如,因为连左右的一僧一道都不存在。我只是我,一无所系,一无所属,快活得要发疯。

    只是,时间一到,我仍然回来,扮演我被同情或羡慕的角色,我又成了有以名之的我。

    我因此总是用一种异样的情感爱我的牛仔长裙——以及身系长裙时的自己。

    6项链

    温柔之必要

    肯定之必要

    那句话是痖弦说的。

    一点点酒和木樨花之必要

    项链,也许本来也是完全不必要的一种东西,但它显然又是必要的,它甚至是跟人类文明史一样长远的。

    或者是一串贝壳,一枚野猪牙,或者是埃及人的黄金项圈,或者是印第安人天青色石头,或者是中国人的珠圈玉坠,或者是罗马人的古钱,以至土耳其人的宝石项链委实是一种必要。

    不单项链,一切的手镯、臂钏,一切的耳环、指环、头簪和胸针,都是必要的。

    怎么可能有女孩子会没有一只小盒子呢?

    怎么可能那只盒子里会没有一圈项链呢?

    田间的蕃薯叶,堤上的小野花,都可以是即兴式的项链。而做小女孩的时候,总幻想自己是美丽的,吃完了释迦果,黑褐色的种子是项链,连爸爸抽完了烟,那层玻璃纸也被扭成花样,串成一环,那条玻璃纸的项链终于只做成半串,爸爸的烟抽得太少,而我长大得太快。

    渐渐地,也有了一盒可以把玩的项链了,竹子的、木头的、石头的、陶瓷的、骨头的、果核的、贝壳的、镶嵌玻璃的,总之,除了一枚值四百元的玉坠,全是些不值钱的东西。

    可是,那盒子有多动人啊!

    小女儿总是瞪大眼睛看那盒子,所有的女儿都曾喜欢“借用”妈妈的宝藏,但他们真正借去的,其实是妈妈的青春。

    我最爱的一条项链是骨头刻的(刻骨两个字真深沉,让人想到刻骨铭心,而我竟有一枚真实的刻骨,简直不可思议),以一条细皮革系着,刻的是一个拇指大的襁褓中的小娃娃,圆圆扁扁的脸,可爱得要命。买的地方是印第安村,卖的人也说刻的是印第安印儿,因为只有印第安人才把娃娃用绳子绑起来养。

    我一看,几乎失声叫起来,我们中国娃娃也是这样的呀,我忍不住买了。

    小女儿问我那娃娃是谁,我说:

    “就是你呀!”

    她仔细地看了一看,果真相信了,满心欢喜兴奋,不进拿出来摸摸弄弄,真以为就是她自己的塑像。

    我其实没有骗她,那骨刻项链的正确名字应该叫做“婴儿”它可以是印第安的婴儿,可以是中国婴儿,可以是日本婴儿,它可以是任何人的儿子、女儿,或者它甚至可以是那人自己。

    我将它录胸而挂,贴近心脏的高度,它使我想到“彼亦人子也”我的心跳几乎也因此温柔起来,我会想起孩子极幼小的时候,想起所有人类的襁褓中的笑容。

    挂那条项链的时候,我真的相信,我和它,彼此都美丽起来。

    7红绒背心

    那件红绒背心是我怀孕的时候穿的,下缘极宽,穿起来像一口钟。

    那原是一件旧衣,别人送给我的,一色极纯的玫瑰红,大口袋上镶着一条古典的花边。

    其他的孕妇装我全送人了,只留下这一件舍不得,挂在贮藏室里,它总是牵动着一些什么.,藏伏着一些什么。

    怀孕的日子的那些不快不知为什么,想起来都模糊了,那些疼痛和磨难竟然怎么想都记不真切,真奇怪,生育竟是生产的人和被生的人都说不清楚过程的一件事。

    而那样惊天动地的过程,那种参天地之化育的神秘经验,此刻几乎等于完全不存在了,仿佛星辰,我虽知道它在亿万年前成形,却完全不能重复那分记忆,你只见日升月恒,万象回环,你只觉无限敬畏。世上的事原来是可以在浑沌噩然中成其为美好的。

    而那件红绒背心悬在那里,柔软鲜艳,那样真实,让你想起自己怀孕时期像一块璞石含容一块玉的旧事。那时,曾有两脉心跳,交响于一副胸膛之内——而胸膛,在火色迸发的红绒背心之内。对我而言,它不是一件衣服,而是孩子的“创世纪”我每怔望着它,就重温小胎儿的腹中来不及地膨胀时的力感。那时候,作为一个孕妇,怀着的竟是一个急速增大的银河系。真的,那时候,所有的孕妇是宇宙,有万种庄严。

    而孩子大了,而那里自顾自地玩着他的集邮册或彩色笔。一年复一年,寒来暑往,我拣衣服的时候,总看见那像见证人似的红绒悬在那里,然后,我习惯地转眼去看孩子,我感到寂寥和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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