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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小说网 www.pifu027.com,最快更新宇宙第一初恋(完本)最新章节!

    【1

    下班后我打车来到清泉路御龙山庄。

    这个小区很不错,虽然离市中心稍微远了些,但是依山傍水,空气和绿化都是一流的,周围配套设施也很齐全,所以房价也非常的漂亮,能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

    我顺着纸上的地址找到第十二栋第一家,钥匙可以打开防盗门。

    屋子是刚装修好的,弥漫着淡淡的油漆的香味。我换上拖鞋走进去,是崭新的屋子,客厅的一整面墙画着一棵树,叶子是深深浅浅的绿,沙发上开满玫瑰花。客厅有两扇雕花门,推开门外面就是打理得清新别致的小院子。卧室里是实木的衣柜和地板,还有实木的欧式大床垂着轻纱窗幔。

    我在屋子里转了一圈,有些茫然。

    手机响了,是叶榛。

    “你感觉怎么样?”

    我问:“什么怎么样?”

    “家。”他说“我们的家。”

    我嗫嚅着,不知道说什么好。

    “那回在乡下见过你之后,我就在准备,买房子的钱是我这些年攒的,装修的部分我爸妈坚持要赞助,是他们的一点心意,我就收下了这房子是你的,我想给你的惊喜。”

    是够惊喜的,天上掉馅饼,简直要把我砸晕了。

    我不说话,叶榛着急地问:“我看过你的博客以前贴过一些图片,你说你以后要是有房子就装修成那样的所以我就装修成那样了,你喜欢吗?”

    我都几年不写博客了,写博客都是为了炫耀我的叶榛,没什么可炫耀的时候,自然不写了。最近的一次都要追溯到三年前那篇关于如何养水仙和大蒜的技术帖。后面全都是我的同学没营养的留言,总之,我从不知道叶榛还看我的博客。

    “你什么时候看见的?”

    “很久了。”

    “你还记得?”

    “是忘不了。”

    两边都沉默下来。

    半晌,叶榛说:“你实在不愿意,我暂时可以先不住进来。”

    “你是谁,你一定会跟我住一起?不管用什么方法,你就跟我耗上了?”

    “对!不惜一切代价。”

    我们俩都是一根筋走到头的人。

    我坐到沙发上,没骨头一样瘫在上面。

    “好。”

    “什么好?”

    “跟你在一起。”

    “你答应了?”

    “答应了。”

    “为什么?”

    “因为我爱你。”我捂住眼,自己都狼狈得可以,还有心情取笑他“你还以为会历经艰苦卓绝的八年抗战?我跟你都十年抗战了我都没说什么。”可不,有十年了,有首歌就叫十年,还挺心酸,满大街的失恋小年轻都会唱,我叹口气“我从来都是记吃不记打,跟条笨狗一样。”

    接着我听见门打开了,有人走进来,我没动,任那人呼着沉重的鼻音抱住我,把脸埋在我的颈窝里,无声地流泪。原来眼泪也可以这样温情脉脉,像小溪一样湿润我干涸得发疼的心脏。我的指缝已经湿透了,没有什么得道成佛的喜悦,只想哭。

    婴儿都是赤身裸体哭着来到这个世界上,大约眼泪也是最能表达欢喜的东西。

    “你很好,一点也不笨,听说岁月都是把最好的礼物留给那个最好最乖的孩子,你看岁月把我留给你,你的运气到底是有多坏?”叶榛拉下我的手,凑过来亲我,从眼睛到鼻子到嘴唇,像动物用嘴唇来感觉我的存在“幸好你还在,你真好,你要什么我都能给得起了,真好,这感觉真他妈的好。”

    说白了,以前他给不起的只有爱情而已。

    现在他说给得起了,说实话,我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总怕是假的。哪天叶大少爷羞涩地来一句,对不起,那时候是我头脑不清醒。那样的话,晨报某天的大标题一定是,某医院医生因爱生恨与男友同归于尽。

    “想什么?一个人傻乐。”叶榛从厨房里出来端着两盘饺子。

    我才不会让叶榛知道身边绑了个不定时人肉,忙转移话题“你还在这里备好了食物,可以搬进来了?”

    “嗯,可以了,都是用的环保材料,小净前两天带人来测过甲醛含量,已经可以入住了。”叶榛把饺子推到我面前,眼珠带着奚落的笑意“哎,吃吧,上回吃了你一盘超市里七块钱一斤的冬菇猪肉饺子,今天还你一盘。”

    原来这人都知道,我很郁闷地撅嘴,不露声色地往嘴里塞,真难吃。也怪不得叶榛同志上回吃得鼻子眉毛皱在一起苦大仇深的。

    我反正脸皮厚,下巴一扬“小爷我就耍你怎么了?不乐意你走呀。”

    小爷我就像个暴发户,以前满嘴嚼着青菜豆腐,现在大鱼大肉就开始穷显摆。也不过仗着叶榛爱我才这样肆无忌惮,这就叫恃宠而骄,古人诚不欺我。

    叶榛眼皮儿一撩,斜眼着我,那叫一个魅惑众生“你见过狼把兔子叼进窝里还有放出的么?连皮带骨都要啃得干干净净才行。”说完不经意地舔了舔嘴唇,带点嗜血的邪恶。

    这个话题继续下去的话,我一定会贞操不保。

    我转移话题“饺子不好吃,我不吃。”

    叶榛乐了“你想吃什么?我带你出去吃。”

    “要吃小肥羊火锅,要很多的绿豆苗和很多的午餐肉。”

    我们出门,叶榛帮我拉好围巾,他穿着笔挺的常服,手心非常的温暖,眼里是浓得快溢出来的笑意。如今我也可以让他这么高兴了,让他像捧着全世界最好的宝贝那样沾沾自喜。

    我说:“你要是永远都这样就好了。”

    他嘴唇又凑上来,有点撒娇的意味“反正你不能不要我。”

    我笑了,温柔地看着他的侧脸。

    这个男人注定不能完全是我的,他还属于部队,属于人民。他为了他的国家和人民可以牺牲他自己,也可以牺牲我。

    “祖宗,以后慢慢地把你这些年发生的事情跟我说吧,我也慢慢的全都告诉你。”叶榛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牢牢握着我的手“我以为有些事不告诉你会好一些,怕你无法承受,习惯性的一个人去扛,或许,什么都不知道的恐惧才是最可怕的吧。”

    我使劲点头。

    事情好像一下子好起来了,叶榛在大庭广众之下直接把夹着的肉吹凉送到我嘴里时,我觉得事情一下子好起来了。

    我爱他,他爱我。

    我放的那条长线钓到了我苦等了那么多年的鱼。

    它果真那么美丽,在我的鱼缸里,银白色的鱼拖着白纱一样长长的尾巴,美得叫人惊叹。而且我的鱼乖顺可爱地跟我说,他爱我的鱼缸,他爱我。

    如果是在做梦,那就永远也不要醒过来就好了。

    2

    我心情好,气色红润有光泽,见谁都笑眯眯的和蔼可亲。

    关于器官捐赠手术的受捐赠病人已经确定,男性,二十八岁,肾功能衰竭,与捐赠者组织配型良好。从免冠照片上可以看出,这是个修养气质良好的男人,绝对非富即贵。

    按照一般流程来说,无偿捐赠的捐赠者的资料对受捐者是保密的,这是为了防止现金交易。不过许多有钱人为了那遥遥无期的*****而浪费生命根本就不值得,于是有些暗箱操作就心照不宣。

    病人来做血液透析时,我隔着玻璃看了一眼,比照片上还要好看很多,有股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优雅自律,皮肤自得几乎透明,因为生病又多出几分恹恹的柔弱。

    “这位医生你挡住我的路了,请让让好吗?”

    我哦了一声忙闪开,有个西装笔挺的助理模样的男人亦步亦趋地跟着他,时不时地伸手去搀他一把。果然是有钱人家的少爷,花钱买个肾跟玩儿似的。这种想法在后来看见那个捐献的女孩时更加笃定。

    手术前的检查很烦琐,医生们做准备时,她就安静地坐在门口的休息椅上,整个人缩在黑色的羽绒服里,黑亮的长头发一直垂到腰,人还是很精神的,粗裂的手和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显露出她生活的困窘。我不知道她收了多少钱,不过她一定很需要这笔钱,否则哪个好好的女孩子愿意莫名其妙的受这些罪呢?

    生活都不容易,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难处,没有谁比谁更可怜。

    我按照惯例仔细地询问病史,介绍麻醉流程,女孩一直在认真乖巧地听着,不时地点头示意她听到了。我以为她会有很多问题,比如有没有危险、会不会留疤之类,人之常情。可她最后什么都没说,只是坐着。

    我说:“你不用害怕,手术中你不会有任何感觉的。”

    听到这里她终于抬起头,然后左右看了两眼确定没人,一直攥得紧紧的右手突然塞进我的隔离衣的口袋里。我一摸,也有点傻,是个红包,都攥出了汗,我连拒绝的反应都忘了。

    她的眼里像铺满了碎碎的金色,虽然窘迫却正直“我还在念大学,没有很多钱,不好意思。”

    医生治病,麻醉师保命,很多病人都习惯在手术前给医生塞钱。可是我们顶多收下病人提来的水果什么的,钱是真的不敢收,若是被人抓住小辫子,事情就可大可小了。

    我一向没心没肺惯了,突然觉得难受,把红包重新塞回去“我们有规定不能收病人红包。”看着那张皱眉的脸,我忍不住脱口而出“你很需要钱吧,要不也不会*****,我要你的钱我还是人吗?”

    她一怔“我不是”

    不否认才不正常,我的脸上一定写满了不相信,而这姑娘很会察言观色,很快闭上了嘴不再辩解。

    “谢谢。”

    我反倒不知道说什么,挠挠头走了。

    晚上下班后,叶榛来接我,我一屁股坐在座位上就不动,心里有些堵,任他帮我殷勤地系上安全带,又不要脸地香了两口。

    “元气美少女,你今天怎么灰头土脸的?”

    “下周三元气美少女将沐浴更衣郑重地献上自己的第一次。”

    “恭喜啊,你是在紧张?”

    我叹气“那倒不是,虽然没做过,但是我闭着眼都能找到穿刺点。”

    “天分?”

    “嗯,嫉妒不来的。”

    我们去吃饭,在这之前柯杏香同学邀请我乘车夜游,我见色忘友拒绝了她。叶榛带我去湖边吃鱼,如果你有闲有心情可以自己拿着钓鱼竿钓,我在老板家的鱼缸里挑了个最大的做烤鱼,再炒一盘子鸡毛菜。我跟叶榛窝在角落的沙发里隔着玻璃看湖水。

    有人在湖对面放风筝,一条五彩的灯光在黑夜里格外的亮眼,天空中隐约是蜈蚣的形状,像夜的图腾。

    “你跟以前不太一样了。”叶榛的手指在我的手心里有一下没一下地挠“以前你只要看见我就双眼放光,唧唧喳喳的,现在安静多了。”

    “我长大了嘛,连孩子都有了,再疯疯癫癫的怎么会有男人喜欢我?”

    “我喜欢,我真的喜欢。”

    我笑了笑,把脑袋靠在他肩上。

    “不信?”

    我摇了摇头。

    他把双臂收紧,抱得我疼,只能抬头瞪他。

    叶榛亮出锋利的牙齿在我的耳朵上咬了一口,不轻不重的,像警告也像调情。我吊着眼磨牙“你跟月姐以前也这样?”

    他更高兴了“吃醋?”

    “你们还那样?”

    “哪样?”

    “上床!做ài!makelove!滚床单!”

    叶榛被我问得哑口无言,十分郁闷地往后一靠“人家说最怕现在的女友问前女友的问题,我现在连把它切掉的心都有了。”

    我阴阳怪气地说:“行啊,明天我问问老师有没有这个手术。对了,你可以报销费用的吧,我找人给你做个假单子,咱多讹队里点钱。”

    叶榛索性掐着细长的软音“那以后你不许嫌弃人家哦。”

    我笑得半死,烤鱼上来了,叶榛把刺剔干净放进我碗里。他还记得我吃东西狼吞虎咽,有次吃鱼被刺卡到喉咙,活活被扎了两天才把那要命的刺吞下去。

    “你还记得你跑去部队看我吗?”

    这话题转变得太快,去部队看他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不是多么愉快的回忆。叶榛低着头挑鱼刺,手背是小麦色,手指粗糙,他握着我的手能感觉到那粗糙的老趼。

    “你这孩子就是这样,突然跑过去,喜欢给人惊喜。其实我心里是高兴的,可是那个时候是我最狼狈的时候。我从小到大一直很顺利,因为学得快,人也聪明些,就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因为我爸是军人,从小就在他的熏陶下,觉得当兵就一定要下部队,拿着枪做最危险最艰难的任务,保护祖国保护人民。到最后也实现了,凭着一腔热血去了部队,还被招进了最隐秘最不为人知的特种队。”

    我终于意识到叶榛是在跟我倾诉他这些年的经历和生活。这些对我来说是一片空白的,潜意识里,或许我根本不想知道他到底在做什么。我会心疼,会一直心疼。所以经历的那些不好的,对他都轻描淡写地提两句,将心比心,我怕他会一直疼。

    “那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都很优秀,我进去根本不算什么。那里最不缺的就是人才,每个人拎出来都是响当当的。以前总说‘这次拼了’,那时候才知道什么叫拼命。大冬天穿着背心在泥里自由对抗,大太阳底下端着枪吊着三块砖头一动不动地站两个小时,还有啊,最绝的是站完了捡大米。白花花的太阳底下,在地上撒一把大米,一粒一粒地捡起来,刚开始真的快要疯了。我们有个队员因为那个都得了大米恐惧症,在食堂里只吃馒头,看见大米就想吐。”

    我扑哧一声没心没肺地笑出来。

    叶榛也笑了,眼睛都笑弯了“后来就好了,大米捡多了,寒风烈日每天坚持不懈地训练让身体和心态都稳若磐石。后来我们的一次演习,我在狙击点抱着枪一动不动地守了两天,打得敌方在对面直骂娘,就是不敢露头,心里真是爽透了!不过在那之前,我怀疑过自己,觉得自己根本就不是那块料儿,跟教官说的那样跑回去抱着你爹的大腿哭去吧,真的连跑回来做文职的心都有了那时候,你去找我了,幸亏你去了。”

    3

    我没想到叶榛会这么说,毕竟那回张眠劝我别去,说叶榛训练很辛苦没时间陪我之类的。我只是想去看他一眼,想他想得快疯了。部队不允许用手机,电话都是录音的,可是就算是录音电话我也找不到他。秘密训练,三个月。人都不知道是死是活,听张眠哥哥说训练中的意外事故是无可避免的。

    于是我就去了,到了那里人生地不熟的,先住进了招待所,然后辗转了许久才找到他的人。

    我记得自己看见叶榛的第一眼差点就哭了。

    我的叶榛,十六岁第一次见到他,我脑海里想到一句话,榛榛其叶,灼灼桃花。那是怎样鲜嫩阳光清新的人,几个月不见,他就像蔫掉的叶子,人黑了瘦了,连眼神都是疲惫的。

    他说:你怎么来了?

    那绝对不是欢迎的口气。

    “我记得看见你的那天,我刚被教官训了,那叫训得一个惨烈。你在招待所门口等我,我在路口远处看见你满脸兴高采烈地踢小石头玩我好久都没敢过去,就在那里看着你你太美好了,像朵粉嫩嫩的小玫瑰,说出来都好笑,我跟个色狼一样躲在路口偷偷地看了十几分钟,有点醍醐灌顶的感觉。这么好的孩子怎么就对我死心塌地的,以前怎么没觉得她这么好了,就跟被蛤蜊肉糊住了眼睛一样。”叶榛微微侧过头,脸好像红了“可你看见我的时候,那兴高采烈的样子一下子就不见了,你愣住了,而后露出那种快要哭的样子。即使这样还要忍着强笑,那表情我真的以后再也不想看到了那时候我就在想我不能退缩,我不能让你看不起我。后来你回去不久给我打电话说,要离婚,说要过正常的生活,我没出息地哭了一晚上,然后就答应了。那个时候,总觉得你跟我在一起不会幸福,嗨,我不是犯傻了么。”

    原来还有这么多的内幕,我目瞪口呆,原来叶榛是这么稀罕我,而且稀罕我了这么久。真是说不清是他傻还是我更傻一些。

    “叶榛,你是个浑蛋。”我说着,饭也吃不下去了,我擦擦嘴站起来往外走“我要回家。

    他想抓我没抓住,我跑出门,在路口打车的时候还是被抓住了。

    “祖宗,你这是怎么了?”

    “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要回家你听不懂啊,你这个浑蛋!”

    我觉得我快要爆炸了,我一定要发泄,否则我受不了。叶榛把我抱起来,我发狠地踢打他,直到他把我塞进车里,我才用围巾盖住脸,任他去了。

    或许是因为上班太累了,在车里没多大会儿我就睡着了。

    再醒来我在软软的棉被里,橘黄而朦胧的光线里,我看见白色的窗幔。叶榛把手里的书放下,把我枕着的手臂弯起来,我立刻与他对视了,朦胧中我想到吃饭时他跟我说的话,心里一酸,又哭了。

    “你既然喜欢我了,为什么要放开我啊?你知道我知道自己怀孕后有多高兴又有多害怕,怕你们都不叫我生。我一直想着要怎么告诉你,可是爸爸突然死了,妈妈她每天什么都不做,只是哭,我真的很害怕。可是我根本找不到你,打电话过去也只是说去演习了,怎么都找不到你。那时候我就想过了,我什么都没有了,你不爱我也没关系了,我要孩子,因为孩子我妈妈才能振作起来。”我哭得厉害“我也是个浑蛋,我怎么就不告诉你呢,我怎么就不说呢?”

    现在说起来像做梦一样,我们遇见的时间并不能说不对。无论是早还是迟,我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去超越青梅竹马的存在。只是幸好我够执著,而卓月不够执著,命运之神果真是偏向比较努力的那个人。

    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打着嗝,让叶棒又是拍又是哄,心疼得眼里也水汪汪的,一副百爪挠心的模样。

    “对不起,对不起”

    “对不起有什么用?”我哭够了,底气也足了,蹦起来带着哭音跟个茶壶一样,一手叉腰一手指着他的鼻子“你说你还敢有下回吗你?还对不起?对不起个屁,你说你以后要怎么办啊?”

    叶榛可乖了,歪着头,眼睛忽闪忽闪的,一本正经地承诺。

    “以后我追着你跑,你要是不喜欢我就让我滚蛋,你不要我但是我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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