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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志父母辈的事情在现在这个社会挺常见的。
庞志的父亲在发迹前就是个农村小子,母亲是同村的青梅竹马,因为家里长辈偏心太过,婚后两人就不得不出来,到城市里打工另谋生路。那时候正值80年末90年初,俗称遍地黄金的时候。庞志的父亲没读过几天书,但是脑子比较活,凭着一张老实可靠的方正脸,从饭店的杂工,慢慢混到采购,再后来跟老板借了点钱,勒紧裤腰带开了一家粮油店。从骑着不知是几手的破三轮车送货,到后来开小货车;从十来个平方的小粮油杂货店,到后来开副食批发店,再后来与时俱进变成超市。
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必定有一个伟大的女人。
庞父在历史的浪潮下迅速累积大量资金,身家膨胀的同时,欲、望也随之膨胀。庞父事业初成的时候,正是三十来岁,男人最具有魅力的时候。他天生一张憨厚老实可靠的脸,再有毛爷爷开启魅力加持,完败那些没钱没势光有一腔热情的小年轻,年轻漂亮又渴望物质生活的女人们像猫儿闻到腥一样围上来。庞父本身就有点大男子主义,看着一张张花一样的脸,很快就将家里的黄脸婆忘到了脑后。
庞志是庞父庞母结婚以后三年多才有的,他出生后庞父的事业就开始顺风顺水一路走高,有些迷信的庞父觉得他特别旺家,庞志十岁以前,庞父都扮演着慈父的角色。庞志十岁以后,庞父的第一个情妇牵着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找上了门,家里从此再无宁日。
庞母是一个很传统的女人,典型的贤妻良母,农村出来的,没文化没见识,男人迅速发迹后,心里压抑着深深的自卑默默替男人料理着一切家务,生意上的事情一窍不通。但同时,她又是泼辣的,为母则强,男人在外面乱搞,她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他真的只是逢场作戏,但是如果弄出‘人命’威胁到她儿子的地位时,她就露出了獠牙。
庞父的第一个情妇是他的远房表妹,长得不算漂亮,但是爱打扮会说话,从收银员混到了秘书。她跟庞父的母亲沾着亲戚,庞志的祖母原本不怎么喜欢庞志一家,但是架不住这个儿子最有出息,儿子发迹以后,她就拿出好母亲的款儿,让庞父不要忘本要多多提携家里弟兄。不管做父母的再偏心,一母同胞的兄弟,从小一起长大,感情到底是不一样的,不管以前是不是闹得不开心,一方低头了,另一方很快就忘记了曾经的不开心。
但是庞母是‘外人’,不管现在过的是什么日子,以前公公婆婆叔伯妯娌是怎么对她的,她可忘不掉。现在见她家发财一个个想黏上来沾光,没门儿!
庞母的‘不识大体’‘小肚鸡肠’‘小人得志’让庞家人恨得牙痒痒,从她的公公婆婆到叔伯妯娌一个个转而帮助那个‘远方表妹’。
随着时间推移,矛盾越来越大。
庞志的两个舅舅没啥出息,庞母有心让他们跟着庞父做事,他们受不了庞家人的排挤,又被有心人带着染上赌瘾,被人设计闹出挪用公款的丑事,自己也没脸继续呆在庞父身边,灰溜溜的离开了。
不过庞志的两个舅舅没出息归没出息,两人对庞志的母亲,把他们拉扯大的大姐绝对是没话说。两人合计着庞家人这么厉害,他们大姐和小侄子留在庞家,没个人撑腰,还不得被欺负死?两人失踪了两三年,再一次出来,已经成了h市黑头头手下的首席马仔。那时候,是庞志父母闹得最凶的时候,庞父在情妇们的挑拨撺掇下不惜一切代价要跟庞母离婚,两人把家里能打能砸的东西全砸了,甚至还动上了手,庞母说什么都不肯签字,还说要告庞父,就算离婚也要让他倾家荡产。
庞志的两个舅舅回来后一见这情况,直接找了下面的小弟,把庞志父亲的公司、他情妇的家全砸了,差一点就闹出人命。
庞父这一下消停了,夫妻二人捏着鼻子两看两相厌的继续过下去。连带的,庞志也渐渐被庞父厌弃了。
就在前几年,庞志的两个舅舅犯事被抓,双双进了局子,庞父旧话重提,要跟庞母离婚。那时候,庞志已经跟吴叶混成铁哥们儿,他第一次求吴叶帮忙。吴叶求了老妈出面调和,那时候吴家家大业大,庞父巴不得就攀上吴家这颗大树,很快就再一次偃旗息鼓。庞志继续稳稳当当的做他的第一继承人。
现今,吴家败落了,庞志失去了给他撑腰的大树,无论他怎么苦干苦熬,在自家公司地位还是一落千丈,庞父的那些私生子们一个个气焰高涨,跟他那些野心勃勃的堂表兄弟打得火热,就差没把庞志排挤出公司了。
庞志是个记情的人,吴叶是他的铁哥们,吴家帮过他,他处境再难也愿意帮吴家的忙。吴叶的鑫鑫食品厂生产的糖果、巧克力、饼干,味道完全比得上一些大品牌老品牌,庞志尝过以后,当即就答应吴庸在自家超市里上架这些东西。东西绝对能赚钱,又能帮哥们儿的忙,何乐不为?
庞志想得很好,跟吴庸把订货合同都签好了。拿回去,他那个没比他小两岁的弟弟说什么都不肯盖章,最后闹到庞父那儿,庞父当着庞志的面撕了合同。接着顺(强)理(词)成(夺)章(理)的剥夺了庞志采购经理的职务,让他回家反思。
家里毫无疑问又闹了起来,庞志看着已经因为执念变得偏执病态的母亲,心里一阵阵酸楚难过。
也许五年前,他不找吴叶帮忙,让父母在那时就离婚,今天大家都会好过许多。他就算再没本事,哪怕做个小白领,起码也能让母亲过上安逸无忧的生活,总好过受那些气。现在想想,他母亲过于偏执,他又何尝不是过于执念呢?
说到底,还是不甘心。
庞志叹息一声:“这次连小鞋都没得穿了,老不死的直接把我赶出公司了。”
吴叶目光一凝:“是不是因为我那食品厂的事?”
庞志摇摇头:“不关你们的事儿,那老不死的看我不顺眼不是一天两天了,赶我出去是早晚的事儿。我是无所谓,早就把他看白了也看开了,就是我妈,哎……”
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庞志家的事儿,吴叶一直都知道。这时候,吴叶又念起了自家老头子的好,耙耳朵什么的虽然窝囊了点,起码没庞家那么多糟心事儿。不过,吴森也够厉害,一个人顶过庞志家那么多私生子的战斗力,直接把老头子都给干翻了,不佩服都不行。
这时候,漂亮优雅的服务员敲了敲包间门,询问一声得到许可后,轻轻推开门,服务生们端菜鱼贯而入,摆好桌后,确认吴叶不需要他们留下来服务,全部安安静静的退了下去,把门关上。
庞志看着一大桌菜,不确定问道:“阿叶,你还约了其他人吗?”
跟从小玩到大的死党在一起,吴叶一点儿没在乎形象,夹了一个肥滋滋的秘制香酥鸡腿,边啃边说:“我约别人干嘛,今天就咱俩,傻看着干嘛,你不是最喜欢吃金叔这儿的蒸鱼吗?我今天厚着脸皮问金叔点了三份,只有一份儿是你的,一会儿不准跟我抢啊。”
庞志看着一大桌子菜,问:“阿叶,这么多菜,我们俩吃得了吗?”醉乡阁的菜可不便宜,吴叶这桌少说上万了。搁以前,这点钱根本就不算什么,可是吴家现在什么情况他又不是不知道,他们俩又不是外人,何必铺张浪费?
吴叶睨了他一眼:“怎么吃不了了?现在给我一头猪我都能吞下去。行了,别特么婆婆妈妈的,就这点东西,吃不穷你哥我的。”
庞志生活在那样的家庭,察言观色几乎是本能,不过两三句话功夫,他就发现他这位发小变了。脸还是那张骗死人不偿命的娃娃脸,没外人的时候动作还是那么粗鲁不讲究,就连从小到大那份吊儿郎当的调调都没变,可是他总觉得吴叶有什么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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