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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刘志风脸色再次阴起来。我不待他接口已抢先道:“你知道吗?本来以现在你我的地位来讲,我完全可以诈作跟你交成好朋友,那么将来我的前途至少多了一份助力;但是我不愿这样做,你知道为什么吗?”我凝神看着他的眼睛“因为我瞧得起你,因为我知道你是耿直的人,如果我卑躬屈膝地跟你交往,那就不是想跟你做朋友,而是侮辱你和我的人格。”
末一句顿时拿住他的嘴。刘志风沉默半晌,突然苦笑道:“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啥都被你说个精光。”
我第三次摇头:“不是因为话被我说光,而是你知道我是在说实话,而且是坦诚相对地说实话。我已经说过,你是直爽的人,这不是捧你,因为没那个必要,这只是最客观的描述。”顿顿又道:“如果你不是这样的人,我绝不会跟你坦白地说话。”
刘志风做个无奈的表情:“那就是说你不会跟你做朋友了,对吗?”
“不是不会,而是不想在我的兄弟还没原谅你的情况下做朋友,”我纠正他“只要是人都有资格做我的朋友,但君止彦是我兄弟。”
他再次沉默下去,良久才道:“我明白,不过仍然希望将来能结交你做朋友,”他忽地一笑“更希望到时候你不要拒绝跟我再斗一场。”
我点点头,不置一辞。
刘志风把头上的帽子扶正,笑道:“那再见了。”转身离去。
我突想起他当时找来揍断君子肋骨的街头混混被伟人四哥老虎抓了去一事,有心要告诉他,但转念一想算了,毕竟黑帮的事我不想也不愿掺合在里面,他要是问起怎么知道的岂不是自找麻烦?
目送刘志风消失在教学楼边时,耳旁车铃声响起,我向路边退开,一辆自行车从面前驶过。
正在这时,眼角忽然有物凌空掠来,几声“小心”同刻传至。我向前微俯半尺,那物越过我脑后,眨眼飞至我面前,顿时砸中那辆还未来得及驶开的自行车,弹到草地上,却是个足球。
自行车醉酒般左摇右晃出两三米,在车上人尖叫声中“砰”地撞到路边台阶处,倒向地面。
我条件反射地大步急跨,一把抓中车后座,猛力一拉。自行车应手暂缓倒势,车上人却从座位上滑下来,眼看摔倒,我已将左腿屈膝顶中对方腰眼,右手同时放开车后座,闪电般改为抓人右肩向后一扳。
“咯咔”声中自行车终未能避免倒地的命运。
整个周围似静止住。
我站弓步般右腿还在米许外,左腿却半屈成直角。那人以十分不雅的姿势仰面躺在我左大腿上,双手狼狈地一齐紧紧抓中我仍扳着其肩头的右手手臂,满脸的紧张过度表情。
有人从操场上跑过来拾足球。我苦笑道:“你要是个美女,这场景就完美了。”
腿上之人不假思索地回了一句:“有个帅哥让让你救还不够完美吗?兄弟你也太太贪心了吧?”
我嘿然一笑,喝道:“还不起来!我可没有被人占便宜的嗜好。”作势一动,似要松开手腿。
那男生慌忙爬起来,理好衣服看我两眼,点点头,爆出一句:“兄弟,多的话甭说,因为你确实没被占便宜,可是可是我的便宜却被你占光了哇?我要向法庭正式申请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损失费!”
我睁大眼睛,一本正经地反问:“那么我是不是也该向帅哥你索要我的大腿使用费、胳膊使用费以及动作表演费呢?”
两人互瞪片刻,那男生蓦地大笑出来,边笑边道:“开个玩笑,别放在心上——刚才谢谢你了。”
我微微一笑,暗觉这小子非常有趣,还未说话,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你流血了。”
我转头看去,入目吴敬那张棱角分明的国字脸。他指指我右肩,我侧头看了一眼,若无其事地一笑:“被个女人咬的旧伤,小伤口,裂开了而已。”刚才用力过猛,之前被火狐咬出、本来早已结好疤的皮肉伤再次裂了开来,少许红色浸出衬衣。
自行车主笑容顿止,看着那点鲜红失声道:“你你受伤了!”
我向他报以“不打紧”的笑容,向吴敬道:“到寝室里坐坐,太阳底下,”指指天上“光晒着可不是什么好事。”
周末向来是王壮最活跃的时候,白天根本不会在寝室呆着,君子住院,伟人留在单恒远处休养,整间寝室便成为我的“单间”
吴敬随便找了把椅子坐下,溜目四顾一圈,随口道:“挺干净的啊,你打扫的?”
“你以为那三个懒蛋会动手收拾卫生吗?”我给他倒来杯水“如果没有我在,这里就是标准的垃圾场。你也去重庆了?身上这么多灰尘。”
他说了声“谢谢”这才接过水,看看自己身上:“嗯。”我坐下道:“你不奇怪我怎么知道你去了重庆吗?”
吴敬淡淡道:“我特意跟老刘分开,等他走后才单独来找你,这么说你明白了吧?”
“那就是有所为而来了。”我看看头顶静止不动的风扇,起身去扭开关“他是我今天第一个不速之客,而你是第二个——那么你也知道他为什么要来找我?”
“他说想找你一起庆祝他生日,你”他喝了口水,缓缓地咽了下去,才接着说话“应该没答应吧?我看见他走的时候样子并不很开心。”
我走到窗边挽起窗帘:“你呢?有什么事?”
“你肩上的血。”吴敬并不回答,却反过来提醒我。
我扎好窗帘,随手想脱下衬衣试血,突想起左肩上包扎的绷带,停住动作向他道:“这伤不要紧,相比之下我比较想先听你说说来这儿有什么事。”心中却自知实不能让他看到绷带,首先就是无法跟他解释那是怎么来的——他怎么说也是部队里的人,而且似乎跟黑帮有对立的立场,总不能把伟人和义字门以及灰狐说给他听吧?
想到此处,心内忽然一紧。
上次义字门收拾剃头地吴敬和我一齐观看了整个过程,而且还表现出对黑帮的熟悉,那他会否知道伟人的身份?
转念一想又觉不对。若他知道伟人是什么人,又有特殊的身份,那为何还不对伟人下手?
“我怕说出来你会受不了,”吴敬低下头去看手中的杯子“我怕你会做傻事。”
我垂下眼皮,并不接口,因感觉到他还未说完。
吴敬罕见地叹了口气:“我先说个故事吧。”
我耸耸肩以示无所谓。
吴敬慢慢开口:“一年前我被派往泸洲公干,遇到一个很美的女孩儿,当时她还在读警校一年级,上头抽调她作我的助手。”他露出缅怀的表情“公事很简单,但我却把完成的时间拖了整整一个星期——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很想跟他开开玩笑,但又觉时间不合,沉吟片刻道:“你用了一个‘很美’来形容她,应该是个人原因吧?”
“是,”吴敬连犹豫都欠奉“我当时就爱上了她。那时的我本来非常有原则,向来公私分明,但为了她,我把公事拖了一个星期,因为觉得分开后就很难再有机会见面。你看我的个人魅力怎么样?”
以他的性格竟会突兀地来了这么一句,顿令我失声:“你说什么?”
吴敬斜眼看看我:“我问你觉得我的个人魅力怎么样?”
好笑的感觉浮出心底,我忍笑道:“说老实话,你外貌方面是相当不错,人也很有实力,不过如果是谈恋爱这种以柔为主的事恐怕你那种刚硬的风格就有问题了。我不是说你不行啊,单凭硬件实力,你简直有吸引天下美女的资格。”
这句话半真半假,他却没有反驳,二次叹了口气:“你说得对,我现在还好些,你如果是在一年前见到我,绝对不可能有跟我多聊几句的念头。”
<生命的法则第一卷基础进程第五十二章不速之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