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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小说网 www.pifu027.com,最快更新尘劫录最新章节!

    “今天我要宣讲莫拉哲的艾敏的故事,众所周知,艾敏是忠诚英勇的战士,是圣战的英雄,他的力量来源于对真神的无比虔敬,礼拜时,他能用四种语言背诵启示录,他不遗余力地缴纳圣课,抚恤孤寡者、帮助贫弱者,他三次前往圣地朝觐”

    随军教士口沫横飞地呱噪一些尽人皆知的事情,几乎所有听讲者都昏昏欲睡——这不,我旁边那位打盹打得连口水都流出一尺多长来了。我们打了一整天的恶仗,谁都想赶紧礼拜完毕,回帐篷里去睡他娘的大头觉,然而不行,还必须坐在这里听这些老生常谈。

    起艾敏,那可真是个大英雄,据说他一辈子砍掉了七百四十多个异教徒的脑袋,如果不是三十九岁那年为了掩护圣教主而被叛徒乱箭射成了筛子,肯定在退休前还能再砍七八百个。然而不知道为什么,这种英雄人物从来只出现在传说中,现实中我活了二十多年就愣没碰上过一个。

    萨比特古拉斯大人如果不死,或者死得光荣一些,大概也会赢得和艾敏相近的荣誉吧,搞不好也能在礼拜宣讲中占得一席之地——虽说我从来就没听他背诵超过四小节的启示录。他出身高贵、家财万贯,打仗也足够英勇,多次参加圣战,砍瓜切菜一般消灭异教徒,当初我们这两万多人就是仰慕他的威名,才聚拢在麾下,一起杀到北方来的。可没想到名声这东西实在很不可靠,古拉斯大人不但看不出究竟有多虔诚,还触犯圣教规定的禁酒令,在军营中都经常喝得醉熏熏的。这不,最后就因为喝多了饱睡的时候遭敌人偷袭,被毫不名誉地砍下了脑袋。

    继承古拉斯大人当我们统帅的阿勒夫希亚兹大人就更不象话,打仗从没看他冲锋在前过,可一旦杀进敌人的城池,他倒跑得比谁都快,他那些亲信卫兵〔基本上都是同族的战士〕铁定第一时间把城内一流豪宅都占领喽。要不是当面之敌大多零散不成体系,我们还能打上几个胜仗,抢掠几座城市,相信没半个月,大多数人都会灰心丧气地卷铺盖回老家去,绝不跟着这种混蛋干!

    不过散伙也是迟早的事情,我们在轻松了两个月后,终于碰上个硬钉子:弗欧顿哈德是异教徒的重要城市,大海以东野蛮人最后一个王国首都,人口超过五万,守城士兵超过三千。我们围城接近半个月,接连发动猛攻十六次,拖回数千具尸体,才算打破外城的城墙。城里的平民一半早就逃散了,另外一半躲进内城,和战士们一起负隅顽抗。虽然预计顶多再有三天就能把这座著名的城市夷为平地,但在那之前,不知道又会有多少圣教的信徒血呲呼啦地栽倒在城门前。

    生,或者死,那是真神注定的,但如何生法,如何赴死,却由信徒个体所自主决定。为圣战而死,死后能上天堂,获得永恒不灭的灵魂,再没有诸般疾病和痛苦——死亡并不可怕,但拜托死前你先让我睡饱了行吗?别再在那里叽哩咕噜地讲套话、空话了,我们明天白天还要打仗,不象教士大人您哪,从早礼拜直到午礼拜的五个小时里,都能裹着毯子放心大睡回笼觉

    正在暗中咒骂这见鬼的教士怎么还讲不完艾敏的故事——你以为自己是街头的说书艺人哪,还曲折离奇、大抖包袱——突然院外传来一阵可怕的喧嚣声。“敌袭!敌袭!”有人扯着嗓子大喊“内城的蛮子杀出来了!”

    “呼”的一声,几乎所有听讲的战士都跳了起来,包括前一刻还在打盹流口水的那位老哥。我也不例外,一跳起来,先本能地从腰间拔出弯刀来——动作过急、过猛,胳臂肘差点没把右边那位搡个跟头。这时候才有点感激那位教士,他要是早点放我们去睡觉,此时此刻说不定盔甲武器全都卸下了,轻易就能变成蛮子们剑下之鬼。眼角瞟一眼教士,他慌里慌张地正想往桌下钻——也难怪他害怕,我们如果侥幸不死而做了俘虏,还有可能被卖为奴隶苟且偷生,他可是一定会被那些异教徒们立根杆子烧死的。

    门口挤满了人,相信野蛮人一通弓箭就能射倒半打在战场上杀敌数十的勇士,还好我身量小,行动也比旁人敏捷、灵活,找个空档一错步就闪到了门外。门外到处都是火光,野蛮人的骑兵纵横驰骋——真神保佑,似乎他们没带多少弓箭手出来。我瞅准一个冲近的蛮子骑兵,老实不客气一刀就招呼过去。

    那家伙身材很高,相比之下,**马好象骡子一样。他手提一柄巨剑,也不挡我的刀,搂头盖脸直劈下来。他不挡我,我也不能挡他,比力气我是必输无疑,可是我的作战经验却明显要比他丰富多了。一个闪身,我让过巨剑——剑风割得脸颊火辣辣的疼痛——反手一刀劈在他左腿上。这一刀劈得准,从甲缝里直楔进去,对方一声惨叫,这鲜血可就喷泉一样直标出来了。

    没参加过圣战,只是躲在和平地区听说书或者教士宣讲的那些愚民不会明白,野蛮人究竟有多难斗。在他们的印象里,这帮异教徒不过身高马大,有力气却没多少本事,武器不过是些糙木棍、烂铁剑,身上也不穿铠甲,只围几张野兽皮。得了吧,其实光看外表,你很难分辨出谁是文明人,谁是蛮子,谁是圣教徒,谁是该死的异类。

    野蛮人的技术并不比我们落后多少,他们的正规军一样甲胄鲜明、武器精良——虽然战术运用死板一些。要闯过几座野蛮人的城市你才能知道,他们一样有信仰——虽然很不靠谱,全是放屁——有教士、有国王、有大臣,他们的城市一样有城墙、有街道、有商铺,甚至还有音乐、诗歌,有文学艺术咧!

    要说野蛮人真正野蛮在何处,那大概只能指摘他们的医学知识和卫生状况吧。所以野蛮人的寿命普遍比文明人为短,因为他们肮脏并且愚昧,从来不知道防御疾病,真得了病也只会请异教教士祈福,而不知道找医生——他们也确实没医生可找。据说野蛮人一辈子最多只洗四回澡,日常沐浴,被认为是对龙神的亵渎。

    是的,北方这伙野蛮人所信仰的都是龙,就是传说中那种肚子大大、翅膀小小,敲碎我头也想不通那东西怎么能飞的庞大怪兽。他们认定几乎所有的自然物和现象中都有龙神存在,天上有龙、山里有龙、水里有龙,连打雷闪电下暴雨那都是她妈的龙干的。所以他们不洗澡,碰上打雷就跪地磕头。

    他们既然不洗澡,城市里当然就没有公共澡堂,不但没有澡堂,也没有厕所,没有排水沟,他们的城市规划和建筑结构还算合理,但几乎每面墙上都涂满了秽物,几乎每个街角都有粪便——有狗粪,有牛粪,有羊粪,最多是人粪。生活在这种环境里,怎么可能不生病呢?然而他们有病不懂得吃药,不懂得疗养,最科学的方法就是放血,除此以外,一律请教士祈祷早日痊愈。教士一定会说:“你丫是得罪了龙神啦。”然后念念经,跳跳舞,就算完事大吉,要收祈祷的手续费。侥幸病好的,那是你足够虔诚,龙神原谅了你,闭眼蹬腿的,那是你罪深难赎——这都什么事儿!

    要我说,根本就不用进行什么圣战,逮几只感染鼠疫的老鼠往野蛮人城里一扔,嘿,不用半个月,管保都死得干干净净。或许有人会说我这种想法卑鄙,可目的不就是要杀尽异教徒嘛,正义地杀和卑鄙地杀,结果又有什么不同?

    所以野蛮人一律臭哄哄的,隔老远都能闻到他们的味道,和野兽没什么区别。其实平心而论,野蛮人虽然皮肤白点好象没吃饱饭,其实长得并不算难看〔大部分〕,某些女性还颇能让人色心大动——当然,上她们之前,你得先把她们强摁到水里用皂角好好擦擦,去掉所有污垢和臭气。

    这种种联想当然不会在恶战中产生,虽然我这人就喜欢胡思乱想。我一刀劈碎了那蛮子的膝盖,他一跟头从马背上翻下来,我再补上一刀,就取了他的小命。这是我平生在战场上杀的第五十个异教徒,回去要在日记里大书一笔。

    好在大部分战士都还没结束晚礼拜——和我们一样——野蛮人赶错了时候,这次偷袭没能得手,我们很快就用几乎持平的代价,把他们赶回内城去了。估摸着今晚不会再有战事了,更值得庆祝的是冗长的晚礼拜宣讲既然被打断,就无法再继续下去,我们大都高高兴兴地分散到城市各处去睡觉——值班的人和倒霉受伤的人不算。

    野蛮人的房屋全都脏兮兮臭哄哄的,当然没办法住人,我们攻进外城以后,叫掳来的奴隶日夜赶工搬水擦洗,才算弄干净几十座豪宅,可以铺地毯睡觉。但是战士多,干净房子少,连我这种级别的都只能睡大通铺,人挤人人挨人,连翻身都难。不过好在白天累得筋骨酸痛,一倒头眨眼就睡着了,没受多大的罪。

    早上起来面朝南方礼拜,然后我们又发起了新一轮猛烈进攻,把内城墙打开了多处缺口。我们十几名中级军官事先秘密商量定了,不管缺口有多少,最后一击只能打开一个,然后一半人指挥士兵牢牢堵住——不是为了防止敌人反突击,而是为了防止希亚兹大人的亲兵抢夺战斗果实——另外一半拼了命冲进去先把财宝搜罗一空。看目前这架势,顶多明天白天就能攻陷内城,到时候黄金、绸缎、奴隶、美女,要多少就有多少,大家搂足了就散伙回家,留希亚兹本族那千余人自己继续圣战吧。

    可没想到中午礼拜刚结束,我竟然就受到阿勒夫希亚兹的召唤。硬着头皮去见他,那肥猪一样的家伙满嘴油腻——明显刚吃饱饭,并且吃得还不错,和啃硬面包喝凉水的我们不可同日而语——见了我猫头鹰一般阴险地笑着说:“圣教徒哈伦尼斯,你成为英雄的机会来到了!”

    这家伙不会想让我下午领头冲锋吧,以我的本领,游击骚扰绰绰有余,正面对敌可危险万分哪。正在胆战心惊,希亚兹继续说道:“还记得赫伦尼苏曼德鲁吗?月初我派他领一百名精锐战士去执行一项秘密任务,他到现在也没有回报,估计凶多吉少,没办法,这个重任只能落在你的肩膀上了”

    我认识赫伦尼,他是军中出名的勇士之一,当然,我不知道他被希亚兹派到哪里去了,但连他都完不成的任务,除非我有超过他两倍甚至更多的士兵壮胆,否则是不敢接受的。大概看出了我的心思,希亚兹迈前两步,拍拍我的肩膀:“赫伦尼英勇善战,但是头脑不大灵活,你很聪明,哈伦,你一定可以完成这真神赋予的重大使命。我会派三百名勇士跟随你前往”

    得了吧,别动不动就扛出真神的名号来吓唬人,我估摸着,八成是希亚兹觉察到了我们的图谋,所以想在破城前一刻把我们这些反对他的核心人物全都支开,他好独吞站利品。要不然赫伦尼出发半个多月了,一直没有回报,他怎么偏在这个紧要关头派我去继续那所谓的“重大使命”?

    等希伦兹讲出“重大使命”的根由,我更确信那是他的阴谋了——连狗都不会相信如此荒诞的事情会发生在现实社会中。据说野蛮人战我们不过,派了十多名高阶教士藏身在海中一个小岛上,利用什么古代的遗迹,尝试解除什么上古的封印,要召唤一头巨龙来把我们全都一口吞喽。这种鬼话谁会相信?

    野蛮人既然崇拜所谓龙神,怎么还会把龙封印?既然把它封印了,又为什么强要解开?虽然我们夺取了数十座异教徒的城市,但海洋那头的异教徒王国还有十多个,城市上百座,他们还不到非得破釜沉舟,甚至割肉补疮的地步不可。传说中倒是不乏类似情节,什么邪恶的魔法师想要解开古代封印,放个恶魔出来危害世人,然后自有英雄振臂一呼,纠集三五个亡命之徒杀将过去,在恶魔出现的千钧一发之际把魔法师做掉。然而野蛮人虽然邪恶,却也有社会组织,绝对不会耍只有个人头脑发热才会做出的类似疯狂举动,我们也都是圣战士,不是前此声名不显甚至根本不知道何所由来的那些草莽“英雄”解除封印,召唤龙神,前往讨伐——这不扯淡嘛!

    可惜扯淡归扯淡,希亚兹无耻归无耻,他目前还终究是我们的统帅,我既然参加了圣战,除非他叫我违背圣教教义和启示录,或者叫我自杀,否则我是没理由拒绝他所发布的命令的。一边在肚子里骂骂咧咧,我一边也只得并拢双腿行军礼:“遵命,大人!”

    靠,内城的美女玉帛终究还是和我无缘。我猜测赫伦尼不是被希亚兹暗中杀害了,就是他在接到这种奇怪命令后,出去兜了一圈,抢点野蛮人的财宝,然后悄悄回老家去享福了。我也得这么干,装模作样去海上转悠几天,然后就从南面绕路回家——当然,前提是找到几个野蛮人的村庄先发一笔小财。如果参加圣战一年多,竟然连一百迪尔罕都带不回老家去的话,可是会被族人嘲笑的。

    回宿舍收拾收拾,把暂时未能变卖的战利品托付给交情还算不错的同僚,然后敛了所有的金币,足有四十七迪尔罕,我这才整装待发。一齐密谋进城抢掠的几个哥儿们都用坚毅的目光望着我,那意思分明在说:“你放心,哪怕只剩一个人,也不能让财宝都落在希亚兹手里!”

    希亚兹那混蛋派给我的还倒真是精锐,这三百人每个个头都比我要高,胳臂粗过大腿,腰肢粗过象腿,腰佩弯刀、手持长矛、臂绑圆盾、背负强弓,雄壮威武得都好象御前刽子手。分配给我的海船也颇为巨大,五十名赤膊水手,个个都腮帮子努着,好象纵横各大洋的海盗头子。看到这架势,我心里多少有点疑惑,如果只是想把我支开,没必要给我这么精良的队伍啊。

    算了,不管他。我先出海去找希亚兹在地图上指出来的那个小岛,鬼才相信上面会有异教的教士和巨龙,但那岛子不小,或许会有野蛮人的村落。野蛮人海军根本不行,海盗们更是瞟到圣教的旗帜就望风而逃,我这趟出海毫无危险,一路杀到那岛上去抢掠一番,如果不够,就靠着这三百人再去别的岛上搜杀野蛮人,然后席卷财宝风光回乡,可有多舒心!

    海上行程,不过半天一夜,第二天一早,我还正睡得迷糊,水手过来喊醒我:“大人,到了,就在前面。”我打个哈欠,磨磨蹭蹭穿戴齐整了出舱去看,水手们动作快,已经找到一处适合靠岸的浅滩,把锚投到水里去了。

    集合三百名战士,我们雄纠纠气昂昂地大踏步登陆,左右望望,这岛子气候温暖,草木繁茂,倒确实是个好地方。正打算派人先去搜索一番,看看可真有野蛮人的村落,座落在什么地方,有多少蛮子,有无武装,突然一名眼尖的战士指着前方草窠里喊叫起来:“有尸体!”

    我把手一挥,三名战士奔跑过去,时候不大,把那具尸体拖了回来。真惊人,那竟然是我们的同伴,身穿皮甲,皮甲上全是凝血的窟窿眼,分明是被长矛乱戳而死。“岛上有敌人。”战士们看到这般情状,个个摩拳擦掌,兴奋起来。我可没他们那么单纯,不禁挠着下巴陷入了沉思。

    没听说有什么部队杀到这个岛上来过呀,看尸体的腐烂程度,也起码有小半个月了,难道真的赫伦尼苏曼德鲁他们来过这里,并且遇到了敌人?如果赫伦尼全身而退,以他的性格是不会放弃同伴尸体不理的,难道他也陷身此处,所以才音讯全无?

    我开始怀疑希亚兹所说那套曾被认为是彻底放屁的说法,确有一定真实性可言。异教徒或许真的集结在这个岛上,在策划什么阴谋——当然,不会是什么解除封印、召唤龙神,杀了我头也不相信那会是真的。这个岛子并无战略价值,异教徒集结此处,或许因为岛上有什么宝物?想到这里,我不禁也兴奋起来——这是我的老毛病了,总也改不了,我往往会被自己的妄想激励得热血沸腾。

    于是,我留下五十名士兵协助水手守卫船只,这样一旦遇到危险,自己也有机会全身而退。然后率领剩下的那两百五十名战士,一边搜索,一边缓慢地往岛屿深处进发。

    一路上又发现了不少的尸体,全都是圣教徒,有被箭射死的,有被长矛戳死的,有被重剑砍死的,计点数目,不下三十,相信我们没发现的起码还有差不多同样数量。那也就是说,赫伦尼所部一百人,有超过半数都扔在距离沙滩不远的树林里了。敌人一定就在附近!

    从来倒霉的预感最准,我才在估算敌人可能隐藏的方位,敌人就自动出现了,呼啦啦从树林深处钻出一百多号来,领头的是个大个子,穿着重甲,手提巨剑,没戴头盔,脑袋上却勒着一道镶宝石的金箍——那是野蛮人君主的标志,看起来值老鼻子钱了!

    “我是斯米纳的国王卡隆尼希蒙德,”那大个子用我马马虎虎能够听懂的野蛮人语言高声叫道“异教徒,来受死吧!”

    概念这种东西,往往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我们叫野蛮人异教徒、崇拜怪兽者,他们也同样称呼我们为异教徒,或者崇拜邪神者。这个蛮子国王看上去还真是奇怪,他无论相貌还是名字,都和赫伦尼有许多相似之处。我望望他脑袋上的黄金王冠,咽一口唾沫,又望望他手里的巨剑,吸一口凉气。“你们谁是将领,出来和我对决吧!”野蛮人国王大叫——开玩笑,是个人就能看出来我不是你的对手,老子是宁斗智不斗力。

    蛮子国王看似厉害,他的手下可良莠不齐,而且明显缺乏集群战斗的经验,东一个西一个站着,好象山贼强盗一般。不仅如此,他才不过百多人,我手下却有二百五十人,这种仗要还打不赢,那我干脆回家奶孩子去算了!

    打个呼哨,我方训练有素的战士立刻自觉分成两个部分,一半人挺起长矛卫护在我身周,另外一半向后散开,取下了背负的硬弓。蛮子国王看我不敢冲过去和他决斗,仰天长笑一声,大踏步直扑过来。两名战士挺矛拦阻,被他巨剑一挥,一个矛折,一个臂断。

    是真厉害,可你再厉害,能同时对付两个人、三个人,能同时对付更多的人吗?我指挥十多名战士团团包围上去,另十多名战士穿插隔断蛮子国王和他部下的联系,随后我拔出刀来,朝前一指——数十支羽箭朝所指的方向射去,立刻就有七八名蛮子惨叫着滚到草丛里去了。

    地形不熟,更不知道敌人是否还有增援,有多少增援,我必须速战速决才行。一看蛮子国王已经被部下们包围起来了,我立刻身先士卒,朝那些缺乏经验的下等蛮子冲杀过去。好象砍瓜切菜一样,那些鼠辈根本就不够看,眨眼就被我们砍翻戳倒了十多个,剩下的士气低落,一哄而散。

    真正以一敌百的勇士,从来只会出现在完全不靠谱的民间传说中,真实世界里是不存在的,萨比特古拉斯大人不是,赫伦尼苏曼德鲁不是,眼前这个野蛮人国王更加不是。他虽然奋起神勇,已经杀伤了我十多名战士,可是自己身上也添了好几个血窟窿,再加上喽啰星散,很快也就没多少战意了。我指挥士兵们不要强攻,挺着长矛慢慢耗死他,再身高马大的家伙,身上的血也总是有限的,等他流尽了血,看看还有什么能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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