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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有三类神。第一类自吹自擂好说瞎话,声称万能,其实扯淡,大水冲了龙王庙的事并不鲜见。第二类喜欢恶作剧,玩弄偶然性,让人找不着北。比如足球吧,世界杯赛,就是用上最好的大脑和电脑,也从未算准过最后的结局。所以那玩艺儿可以大卖彩票。小小一方足球场,满打满算二十几口人,便有无限多的可能性让人料想不及,让人哭、让人笑,让翩翩绅士当众发疯,何况偌大一个人间呢。第三类神,才是博大的仁慈与绝对的完美。仁慈在于,只要你往前走,他总是给路。在神的字典里,行与路共用一种解释。完美呢,则要靠人的残缺来证明,靠人的向美向善的心愿来证明。在人的字典里,神与完美共用一种解释。但是,向美向善的路是一条永远也走不完的路,你再怎样走吧“月亮走我也走”它也还是可望不可及。
刘小枫先生在他的书里说过这样的意思:人与上帝之间有着永恒的距离。这很要紧。否则,信仰之神一旦变成尘世的权杖,希望的解释权一旦落到哪位强徒手中,就怕要惹祸了。
十四
惟一的问题是:向着哪一位神,祈祷?
说瞎话的一位当然不用再理他。
爱好偶然性的一位,有时侯倒真是要请他出面保佑。事实上,任何无神论者也都免不了暗地里求他多多关照。但是,既然他喜欢的是偶然性而并不固定是谁,你最好就放明白些,不能一味地指靠他。
第三位才是可以信赖的。他把行与路作同一种解释,就是他保证了与你同在。路的没有尽头,便是他遥遥地总在前面,保佑着希望永不枯竭。他所以不能亲临俗世,在于他要在神界恪尽职守,以展开无限时空与无限的可能,在于他要把完美解释得不落俗套、无与伦比、不至于还俗成某位强人的名号。他总不能为解救某处具体的疾苦,而置那永恒的距离失去看管。所以,北京人王启明执意去纽约寻找天堂,真是难为他了。
十五
我寻找他已多年,因而有了一点儿体会:凡许诺实惠的,是第一位。有时取笑你,有时也可能帮你一把的是第二位。第三位则不在空间中,甚至也不在寻常的时间里,他只存在于你眺望他的一刻,在你体会了残缺去投奔完美、带着疑问但并不一定能够找到答案的那条路上。
因而想到,那也应该是文学的地址,诗神之所在,一切写作行为都该仰望的方向。奥斯维辛之后人们对诗产生了怀疑,但正是那样的怀疑吧,使人重新听见诗的消息。那样的怀疑之外,诗,以及一切托名文学的东西,都越来越不足信任。文学的心情一旦顺畅起来,就不大明白为什么一定要有它。说生活是最真实的,这话怎么好象什么也没说呢?大家都生活在生活里,这样的真实如果已经够了,文学干吗?说艺术源于生活,或者说文学也是生活,甚至说它们不要凌驾于生活之上,这些话都不易挑剔到近于浪费。布莱希特的“间离”说才是切中要害。艺术或文学,不要做成生活(哪怕是苦难生活)的侍从或帮腔,要像侦探,从任何流畅的秩序里听见磕磕绊绊的声音,在任何熟悉的地方看出陌生。
十六
写务虚笔记的时候,我忽然明白:凡我笔下人物的行为或心理,都是我自己也有的,某些已经露面,某些正蛰伏于可能性中伺机而动。所以,那长篇中的人物越来越互相混淆——因我的心路而混淆,又混淆成我的心路:善恶俱在。这不是从技巧出发。我在哪儿?一个人确切地存在于何处?除去你的所作所为,还存在于你的所思所欲之中。于是可以相信:凡你描写他人描写的(或指责他人指责得)准确——所谓一针见血,入木三分,惟妙惟肖——之处,你都可以沿着自己的理解或想象,在自己的心底找到类似的埋藏。真正的理解都难免是设身处地,善如此,恶也如此,否则就不明白你何以能把别人看得那么透彻。作家绝不要相信自己是天命的教导员,作家应该贡献自己的迷途。读者也一样,在迷途面前都不要把自己洗得太干净,你以什么与之共鸣呢?可有谁一点儿都不体会丑恶所走过的路径吗?
这便是人人都需要忏悔的理由。发现他人之丑恶,等于发现了自己之丑恶的可能,因为是已经需要忏悔的时刻。这似乎有点过分,但其实又适合国情。
十七
眼下很有些宗教热的味道,至少宗教一词终于在中国摆脱了贬意,信佛、信道、信基督都可以堂堂正正,本来嘛。但有一个现象倒要深思:与此同时,经常听到的还是“挑战”向着这个向着那个,却很少听到“忏悔”忏悔是要向着自己的。前些天听一位学者说,他在考证文革时期的暴力事件时发现,出头作证的只有当年的被打者,却没有打人的人站出来说点儿什么。只有蒙冤的往事,却无抚痛的忏悔,大约就只能是怨恨不断地克隆。缺乏忏悔意识,只好就把惨痛的经验归罪给历史,以为潇洒,以为豁达。好像历史是一只垃圾箱,把些谁也不愿意再沾惹的罪孽封装隐蔽,大家就可以清洁。
忏悔意识,其实并非只是针对那些文革中打过人的人,辉煌的历史倘不是几个英雄所为,惨痛的历史也就不由几个歹徒承办。或许,那些打过人的人中,已知忏悔者倒要多些,至少他们的不敢站出来这一点已经说明了良心的沉重。倒是自以为与那段历史的黑暗无关者,良心总是轻松着——“笑话,我可有什么要忏悔?”但是,你可曾去制止过那些发生在你身边的暴行么?尤其值得这样设想:要是那时以革命的名义把皮带塞进你手里,你敢于拒绝或敢于抗议的可能性有多大?这样一问,理直气壮的人肯定就会少下去,但轻松着的良心却很多,仍然很多,还在多起来。
十八
记得文革刚开始时,我曾和一群同学到清华园里去破过四旧,一路上春风浩荡落日辉煌。少年们满怀豪情,记不清是到了谁家了,总之是一位“反动学术权威”吧,到了人家的客厅里砸碎几只花瓶,又去人家的卧室里割破了几双尖皮鞋,然后便想不出再要怎样表现一腔忠勇。幸亏那时知识太少,否则就可能亲手毁灭一批文物,可见知识也并不担保善良。正当我们发现了那家主人的发型有阶级异己之嫌,高叫剪刀何在时,楼门外传来了更为革命的呐喊:“非红五类不许参加我们的行动!”这样,几个同学留下来继续革命,另几个怏怏离去。我在离去者中。一路上月影清疏晚风忧怨,少年们默然无语,开始注意到命运的全面脸色。
待暴力升级到拳脚与棍棒时,这几个不红不黑的少年已经明确自己的地位,只作旁观了。我不敢反对,也想不好该不该反对,但知不能去反对,反对的效果必如牛反对拖犁和马反对拉车一般。我心里兼着恐惧、迷茫、沮丧,或者还有一些同情。恐惧与同情在于:有个被打的同学不过是因为隐瞒了出身,而我一直担心着自己的出身是否应该再往前推一辈,那样的话,我就正犯着同样的罪行。迷茫呢,说起来要复杂些:原来大家不都是相处得好好的么,怎么就至于非这样不可?此其一。其二,你说打人不对,可敌人打我们就行,我们就该文质彬彬?伟大的教导可不是这样说的。其三,其实可笑——想想吧,什么是“我们”?我可是“我们”?我可在“我们”之列?我确实感觉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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