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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朱由诚脸上的笑容不见了,手一松,“啪”的一声,那东西掉在地上,摔得稀烂。他不停地搓着手,嘟嚷道:“靠,忘了刚拿出来的红薯很烫,真是倒霉。”
信王大急,拿起朱由诚的手猛吹。
徐光启见了,不由动怒,大声喝斥那个端来红薯的仆役不会做事。
仆役心中委屈,从没见过这么好吃的客人,主人还没说可以吃,客人就像不要命似的冲了过来,哪有这样爱占小便宜的客人哪。不过,话说蕃薯这东西的味道还真不错。
朱由诚也不理会手上的烫伤,急切地问道:“有没煮过的吗?就是生的,拿出来,快点拿出来,全部拿出来。”
徐光启见朱由诚这么喜欢红薯,心道,果然是少年,没有城府。不过算了,这样真性情的朱由诚,才像个真正的人,而不是妖孽。
他挥了挥手,仆役下去拿蕃薯,不一会儿,几个仆役便抬着一个大筐进来了。
? .
徐光启笑道:“想不到状元郎和老夫一样,喜欢吃生的蕃薯。”
朱由诚看着筐里的蕃薯,脸上的笑容突然消失了。原来,筐里的红薯已经全部削了皮,露出里面红嫩的果肉。这样的红薯已经不能作种子了,如硬要栽进田里,将会得到——烂红薯。
朱由诚眼中噙泪,道:“徐大人怎么这么好吃呢?这么多红薯都削了皮,没法种了。你知道你这一口下去,是几条人命吗?”
徐光启脸色阴沉,怒道:“朱由诚,嘴上留德。老夫吃自己种的红薯,何罪之有?”
听到徐光启的怒斥。朱由诚却突然破啼为笑,喜道:“原来是徐大人自己种的啊,没关系。你爱吃多少,就吃多少。”
信王满脸疑惑,问道:“你们两个在打什么哑谜呀,我怎么一句也听不懂呀。”
朱由诚给信王剥了一个煮好的红薯。道:“此物来自外邦,叫红薯,也叫蕃薯,喜旱不喜湿,味道甘甜,美颜养身。除此之外,此物最重要的特点是亩产量非常高,正常年份可达两千斤以上。”
朱由诚本来想说六千斤,但不知道那是不是后世改良过品种的原因。便打了个折扣。
“大明现在灾年频现,南涝北旱。虽然我已经奏请皇上确保在江南有两亿亩粮田,但从江南调粮去北方,终究有些不太保险。如果在北方推广种植红薯,那么那里的灾荒将会立即解除。”
徐光启叹道:“状元郎真是见识广博,居然识得此物。不过状元郎说错了,红薯的产量的确很高,但毕竟是由蕃邦传入。在大明水土不服,经常出现烂叶病。所以产量并没有两千斤那么多,只有区区八百斤。运去北方,恐怕也没有什么用啊。”
“徐大人是不是怪农夫懒惰,不肯给红薯浇水,经常申斥他们,督促他们勤加灌溉?”
“是啊。否则还没有八百斤的产量呢。”
“徐大人错了,红薯喜旱不喜湿。您浇的水越多,红薯的产量越低。现在北方大旱连年,种植红薯最合适。为了挽救更多大明的灾民,我这几年来到处寻找红薯。可是一直没找到。看到徐大人这里有红薯,不觉有些失态。刚才误以为徐大人贪吃,把从海外买来的红薯全给吃了,失去解决大明饥荒的机会,不觉有些失态,请徐大人原谅一二。”
说完,朱由诚给徐光启深鞠一躬。
徐光启摆摆手,笑道:“老夫已经好久没被人指责好吃了,猛然听你这么一说,恍惚间又回到童年。算了,你也是忧国忧民。不如我们明天联名上奏,请皇上尽快在北方推广栽培红薯。”
朱由诚沉思了一会儿,道:“不妥。第一是红薯的种植方法、产量,我们都没有第一手的资料,空口无凭,难以服众。第二是徐大人家里的红薯不多,全部做种,也不能满足整个北方的需求。我提议,把红薯种子全部运到京西皇庄,在皇庄种植实验田,一来取得第一手资料,二来可以培育出更多的种子。”
“那老夫可要天天呆在皇庄了。朱大人,你可要包吃包住哦。”
两人正谈得开心,忽听得信王嘴里“呸呸”连声。
大家一看,原来煮过的红薯已经被吃完了,信王抓起一个削过皮的生红薯就吃。也不知这只红薯怎么了,非常涩,连一点甜味也没有。信王才吃了一口,就吐了出来。
徐光启拿过信王手里个子小小、圆滚滚的红薯,瞄了一眼,有点生气,道:“这帮蠢东西,一点事都不会做,怎么把薯仔给混进来了。这薯仔可没有蕃薯好吃,而且不能生吃,就算煮熟了也是淡而无味。要不是从蕃邦买来,老夫都想把这东西扔了。”
朱由诚接过“薯仔”,看了一眼,手就开始发抖了。他有点哆嗦地问道:“徐大人,这东西没扔掉吧。”
“没有,老夫的家乡还有五六百斤,都不知道怎么处理才好。”
“千万别扔。此物名叫土豆,非常耐旱,产量极高,亩产有4000斤以上。土豆虽然没有红薯那么甜,但它不仅可以当饭,而且可以当菜。徐大人,家里有没有牛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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