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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得高长得好的时候,她胃口好饭量大,便也说明她身子骨好全了,康健得很。何况要真吃得不够饱,来日长成干巴巴的豆芽菜可怎么好?
她便唤住了连二爷,道:“姑娘长得苗条着呢,二爷别担心。”
连二爷苦着脸不作声。
过得须臾,他突然高高举起自己跟前的空碗递给金嬷嬷:“那嬷嬷也给我再来一碗粥!我也要长得高高的!”
“……”金嬷嬷傻眼,“二爷您再长高可就要磕着门框了。”
“那我就吃一点点!”
连二爷缠着要喝粥,金嬷嬷无奈,朱氏也忧心他会积食,不敢再叫他多吃。
唯若生在旁看着,乐不可支。
真好,这样的热闹,明明就曾在她触手可及的地方,可她却偏偏等到再没有机会的时候才盼了又盼。
老天爷心善,将她梦寐以求的一切,都重新放在了她掌心里。
这一回,竭尽全力,她也要拼命护住!
她笑盈盈看着,思绪却渐渐飘远。
她想起了自己在临终前用过的最后一顿饭。雀奴的手艺,一直都没有长进,那丫头在厨艺上丝毫没有天赋甚至于还不如她。但她那时身子已经彻底败坏,连说话都费力,根本下不得厨房。雀奴养着她,照料着她,陪着她一直走到了最后一刻。
回光返照的那一刻来临时,她突然犯了馋,想吃烧鸡。
雀奴便摸摸索索找出些散碎银子出门去买。
早春的天,乍暖还寒,烧鸡买回来时已凉了。
鸡很瘦,肉很柴。
她浑身无力,咬了大半天才撕下一缕肉丝,嚼啊嚼,就哭了。
雀奴以为她是因为鸡太难吃才哭的,可是这只又瘦又柴的烧鸡,却是她吃过“最美味”的一只。
她哭,是因为知道自己就要再也见不到雀奴了。这凄凄人世,往后又要可怜的雀奴一个人孤苦伶仃地走下去。
也不知她走后,雀奴过得如何。
这般想着,若生的眼角不可抑制地泛起了红,连忙低下头去。她跟雀奴原只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若非雀奴救了她,只怕她早死在了那一年的除夕夜。
她一直记得,雀奴同她说的第一句话——你要多吃饭,才能活下去。
人活着,就得吃饭。
遇见雀奴的时候,她瘦得皮包骨,浑身上下拢共没有二两肉,也难怪雀奴会捧着饭碗说出那样的话来。
她亦深知饿着肚子的滋味。
这一世,她也不想再做弱不禁风的娇小姐。
连自己都护不住的人,拿什么来护住别人?
时人以纤细柔弱为美,此等姿态却偏生最为无用。
绿蕉送了粥上来,若生垂眸吃着,心里头却飞快盘算了起来。雀奴比她小一岁,今年还只有十一。她娘是东夷来的舞姬,因舞姿绝色而被平州的一位富商重金买下做了侍妾,结果头年便怀了雀奴,次年生下她后没两月就亡故了。大妇为人刻薄,整日里辱骂雀奴为东夷小杂种,富商则早已将她们母女抛之脑后,另寻美人去了。
雀奴九岁这一年,富商一家变得穷困潦倒,大妇便高价贩卖了雀奴。
她生得不如她娘美艳,却长了双罕见的鸳鸯眼。
一只眼睛像父亲,黑白分明,另一只却继承了母亲的东夷血统,是浅淡的碧蓝色。
物以稀为贵,年幼的雀奴不像个人,却像件东西,被反复买卖。
若生记得雀奴提过,她直至十三岁时才逃了出来,从此乔装打扮孤身一人四海为家。
那样的日子,她足足过了四年。
而今,也已有两年了。
若生想着雀奴身上那些几乎可以同她比拟的旧伤,一颗心便紧紧揪了起来。
她不相信,将大胤翻个底朝天,她还能找不到雀奴!
已迟了两年,剩下的日子,说什么也不能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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